因國内丙烯酸聚氨酯磁漆目前已经大量應用,而缺乏相應标準。目前,丙烯酸聚氨酯磁漆執行标準为:HG/T HG/T 3656-1999 鋼結構橋梁漆标準。對于機械設備、工程車輛塗裝領域,在機械性能、防腐蝕性能方面不太适合,特制訂以下丙烯酸聚氨酯磁漆企业标準。
丙烯酸聚氨酯磁漆,包括丙烯酸聚氨酯面漆,丙烯酸聚氨酯色漆,丙烯酸聚氨酯無光、啞光、亮光等各色、各種光澤的面漆品種。
1 範圍
本标準規定了丙烯酸聚氨酯磁漆的要求、試验方法、檢验規則、标志、标簽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等事項。
本标準的産品适用于各種金屬、木材、玻璃鋼,以及ABS塑料表面的塗飾。
本标準的産品組分一由含羟基的丙烯酸樹脂、顔料、有機溶劑配制而成。組份二为脂肪族多異氰酸酯。使用前,按一定比例将兩個組份混合在一起,然後塗飾。漆膜具有良好的光澤和戶外耐久性,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、化学性能和耐老化性。特别适合大客車、橋梁、鐵塔等方面的裝飾、保護。
2 引用标準
下列标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标準中引用而構成为本标準的條文。本标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标準的各方應探讨使用下列标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1250-89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
GB/T 1720-89 漆膜附着力測定法
GB/T 1723-93 塗料粘度測定法
GB/T 1724-89 塗料細度測定法
GB/T 1728-89 漆膜、膩子膜幹燥時間測定法
GB/T 1730-93 漆膜硬度測定法擺杆阻尼實验
GB/T 1731-93 塗料柔韌性測定法
GB/T 1732-93 塗料耐沖擊測定法
GB/T 1733-93 塗料耐水性測定法
GB/T 1734-93 塗料耐汽油性測定法
GB/T 1743-89 漆膜光澤測定法
GB 3186-89 塗料産品的取樣
GB/T 6751-86 色漆和清漆揮發物和不揮發物的測定
GB 9278-88 塗料試樣狀态調節和試验的溫濕度
GB/T 9750-1998 塗料産品的包裝标志
GB/T 9761-88 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視比色
GB/T 13491-92 塗料産品的包裝通則
3 要求
産品應符合表1列出的技術要求。
表1 要求
項目 | 指标 |
漆膜顔色及外觀 | 符合樣闆顔色、平整光滑 |
組分一,細度,μm,≤ | 20 |
組分一,粘度(塗-4粘度計)s | 40-70 |
幹燥時間,h,≤ | 表幹 :1 實幹:24 烘幹:30min |
硬度,≥ | 0. 5 |
沖擊強度,cm,≥ | 50 |
附着力,級,≤ | 2 |
柔韌性,mm,≤ | 1 |
光澤,%, | 90 |
耐水性(浸于25℃蒸餾水中24h) | 不起泡 |
耐汽油(浸于25℃120#汽油中24h) | 不起泡,不起皺 |
組份二,不揮發份,%,≥ | 70 |
4 試验方法
4.1 試验一般條件
4.1.1 取樣
産品按GB 3186進行取樣,樣品應分兩份,一份密封貯存,另一份作檢验用樣品。
4.1.2 試验環境條件
按GB 9278規定進行。
存,另一份作檢验用樣品。
4.2 制闆工藝條件
兩個組份配料比按表2
表2
色别 | 配比 |
深色漆 | 5:1 |
淺色和白色漆 | 5:1 |
配好後加入专用稀釋劑稀釋至粘度(塗4#杯)为20s左右,噴塗到用砂紙打磨過的馬口鐵和玻璃闆上,漆膜厚度为(23±3)μm(幹膜),在室内放置(5-10)min後放入烘箱,按标準規定的溫度時間烘烤。取出樣闆在恒溫室中放置30min後進行性能檢測。
4.3.2 稀釋時专用稀釋劑(二甲苯:醋酸丁酯:環己酮为4:4:2)稀釋到(塗—4粘度計)20s,噴塗到磨掉鍍錫層的馬口鐵闆上。
4.3.3 硬度、沖擊強度、附着力、柔韌性、光澤、耐水性、耐汽油性七項指标,在烘幹後測定。其中硬度、光澤在玻璃闆上測定。
4.3 漆膜顔色及外觀
目視觀察
4.4 細度
按GB/T 1724規定進行
4.5 粘度
按GB/T 1723規定進行
4.6 幹燥時間
按GB/T 1728規定進行
4.7 硬度
按GB/T 1730規定進行
4.8 沖擊強度
按GB/T 1732規定進行
4.9 附着力
按GB/T 1720規定進行
4.10 柔韌性
按GB/T 1731規定進行
4.11 光澤
按GB/T 1743規定進行
4.12 耐水性
按GB/T1733 規定進行
4.13 耐汽油性
按GB/T1734 規定進行
4.14 不揮發份
按GB/T 6751規定進行
4.15 判定規則
4.15.1 本标準中檢验結果的判定,按GB 125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。
4.15.2 型式檢验:本标準所列全部技術要求項目均为型式檢验項目。其中耐水性、耐汽油为配方保證項目,每半年檢验一次,也可根據用戶需要進行商定。
4.15.3 出廠檢验:漆膜顔色及外觀、細度、粘度、幹燥時間、硬度、沖擊強度、附着力、柔韌性、光澤、耐水性、耐汽油性不揮發份为出廠檢验項目,每次出廠必須檢验。
5 檢验規則
5.1 産品由生産廠檢验部門按本标準的規定進行檢验,并保證所有出廠産品都應符合本标準的技術指标,産品應有合格證,必要時另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。
5.2 産品出廠檢验逐批進行(每批最多不能超過5000kg),型式檢验全部項目每半年抽验一次。
5.3 接收部門有權按本标準的規定對産品進行檢验,如發現質量不符合本标準技術要求時,供需雙方共同按GB 3186規定重新取樣進行檢验。如仍不符合本标準技術指标規定時,産品即为不合格,接收部門有權退货。
5.4 供需雙方應對産品包裝、數量及标志進行檢验核對,如發現包裝有損漏,數量有出入,标志不符合規定等現象時,即認为验收不合格,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。
5.5 供需雙方在産品質量上發生争議時,由産品質量監督檢验機
構進行仲裁檢验。
6 标志、标簽、使用說明
6.1 産品标志應按GB/T 9750規定進行,應标明注冊商标、産品型号和名稱、産品标準号、淨含量、生産廠名和廠址、生産日期和批次、貯存期、易燃液體标志、包裝儲運圖示标志。
6.2 标簽應注明産品型号和名稱、标準号、淨含量、合格标志,生産日期和批次。
6.3 使用說明
6.3.1 本産品施工方式:以噴塗为主,組份一與組份二按規定的比例混合,加专用稀釋劑稀釋到(20-22)s,可進行噴塗,一般“濕碰濕”噴塗二-三遍。
6.3.2一旦組份一與組份二配到一起,必須進行稀釋,并且要在四個小時之内使用完,濕度高于25℃,時間還要縮短。否則會很快變稠,膠化。
6.3.3組份二容易與水、醇、胺類化合物起反應,發生變質,在使用和存放時要特别注意,一次用不完時,把桶蓋嚴,或上面撒一層稀釋劑,防止潮氣進入桶内。
7 包裝、運輸、貯存:
7.1 包裝:包裝應符合GB/T 13491的規定。本産品組份一:裝于清潔、幹燥、密封、内無機械雜質的20L的方便桶内,組份二:裝于4L的加侖桶(小口),中也可根據用戶需要進行商定。
7.2 運輸:産品在運輸時,應防止雨淋,日光曝曬,并應符合有關規定。
7.3 貯存:
7.3.1 産品應存入陰涼通風、幹燥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,并隔絕火源,遠離熱源的庫房内,夏季溫度過高時應設法降溫。
7.3.2産品在符合7.3.1規定的存放條件下,在不打開原包裝的條件下,自生産之日起,貯存期为一年,超過貯存期可按本标準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验,如果符合本标準的技術要求,仍可使用。